李林木
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给税收征管带来了从合作、合并到合成的突破。其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基本建成功能强大的智慧税务。
《意见》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税收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这一税收工作总体规划既有明晰的路线图,也有明确的时间表。可以预见,我国税收征管改革在“十四五”期间将提速推进,通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税收执法、服务、监管进行系统的集成优化,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将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智慧税务将给税收征管插上腾飞的“翅膀”。以税费服务来说,税务机关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为纳税人缴费人(以下统称“纳税人”)提供高效便捷的现代化服务,使纳税缴费事务更加化繁为简,从根本上解决纳税人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未来5年,无论是信息性服务、程序性服务,还是权益性服务,都有望实现巨大变革。
从信息性服务看,智慧税务将根据纳税人的不同需求,提供更加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的服务。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客户端等信息化应用平台,获得精准推送的政策法规等相关信息。智慧税务除了推送传统的全体性信息服务外,还可以根据纳税人需要推送群体性服务和个体性服务,纳税人可以享受“点菜式”服务。
从程序性服务看,智慧税务将为纳税人提供智能化的办税系统。《意见》提出,到2023年基本实现信息系统自动提取数据、自动计算税额、自动预填申报,纳税人确认或补正后即可线上提交。这将是纳税申报史上的革命性变革。这意味着我国将全面扩大为纳税人预填纳税申报表的服务范围,从当前的个人所得税扩展到其他各种税费,最大限度减少纳税人的时间成本和心理成本,并提高申报准确度,从而实现办税缴费的省心、舒心、放心。
从权益性服务看,智慧税务将促进精准监管和精确执法,从而全面保障涉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意见》提出,到2023年基本建成“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也就是说,税务部门将充分利用税收大数据等现代化技术来识别、评估纳税人的遵从风险,避免对诚信纳税人的打扰。同时,《意见》提出,建立健全以“信用 风险”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这意味着,税务部门对纳税人的风险管理力度将同其纳税信用等级相匹配,即加大对纳税信用等级低的高风险纳税人的监管力度,加大对诚信纳税人的激励力度,促使纳税人把遵从税法、诚信纳税作为自己办税时的最优选择。
从《意见》可以看出,智慧税务一方面为纳税人提供精细服务,为促进社会各界精诚共治提供良好平台;另一方面通过大数据等新技术为税务部门精准监管和精确执法提供科学方法。这将显著提高纳税便利度、满意度和遵从度,实现政府与纳税人的双赢。(作者系广东财经大学南岭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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